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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2018/06/20 17:45:45  

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2018 007

李勤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周至县中心街3号隆发二期工程西区2幢C-159.2009-9487 号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勤

2018年6月20日

 

注: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此声明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逾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准予补发。

联系地址:周至县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电话:87113794

附件【李勤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jpg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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