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编号:2018005
周至华瑞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周至县二曲镇盐业公司南2009001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至华瑞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王勇
2018年5月4日
注: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此声明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逾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准予补发。
联系地址:周至县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电话:87113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