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政办发〔2017〕200号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二曲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周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
周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
实 施 方 案
为了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提升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增强我县农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行政人事司《关于开展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办〔2016〕82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建字〔2016〕17号)、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扶贫办关于印发《陕西省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商发〔2016〕53号)和《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陕商发〔2017〕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省、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总体要求,根据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和重点,以周至农副产品为基础,以互联网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通过整合开发,搭建一座集技术信息、产品展示、商务洽谈、物流配送、质量追溯等为一体的电子化农副产品交易平台,建设“立足陕西,联动西北,辐射全国,面向丝绸之路经济带”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二、工作目标
按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要求,至2018年6月底,建立完善的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形成乡镇全覆盖、行政村70%以上覆盖率的物流配送网络。建成可容纳100—300户电商企业孵化、创业的周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子商务大厦)及各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培育一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电子商务示范镇、村。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30%以上,网络零售交易额同比增长35%以上。形成电子商务发展的长效机制,与精准扶贫高度融合,创造有利于电子发展的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环境,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年内通过电商产业带动1000户贫困户脱贫,使电子商务产业成为周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动力。
三、主要任务
1、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
项目内容: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行政人事司《关于开展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办〔2016〕82号)文件“最大限度利用社会化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的要求,利用社会资源建设周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装修改造面积2000平米。
建设目标:设置商务洽谈区、创客空间、培训室、会议室、摄影美工室、电子商务信息中心、服务中心、贫困户创业区等功能区域。围绕农村网络消费需要实现网销网购、设计包装、营销策划、孵化支撑、电商咨询服务等功能,财政补助350万元。
2、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建设
项目内容:在全县建设17个镇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依托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我县各村建设的400家农家店,选择部分交通便利,人口密集、辐射示范效应强的150家农家店进行升级改造,建设成标准化村级电商服务站。
建设目标:对从事电商业务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开放式公共服务,镇级服务中心具备电子商务普及推广、电商培训、小微电商孵化、农特产品资源整合、农特产品线下体验、物流快递等功能、镇级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含2016年已建成的3个)。村级服务站实现为村民提供网购网销、缴费、充值、订票、代收代发、电商知识和政策宣传、服务等功能,覆盖率达到行政村数量的50%以上(贫困村网点覆盖率50%以上),按照镇级5万、村级2万元的标准,财政补助385万元。
3、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
培训对象:各级领导干部、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村组干部、电商企业员工、农业(果品)专业合作社成员、个体网商(微商)、返乡创业农民工、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县、镇、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贫困户、残疾人等。
培训内容:
(1)对各级干部进行县域电商发展及机遇解读、农村电商发展成功案例等为主的发展思路培训;
(2)对返乡创业农民工、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开设电商趋势分析、农产品网销、电商交易安全等相关课程为主的普及式培训班;
(3)对个体网商(微商)、电商企业员工开展客户定位、店铺装修、运营推广及客服服务等课程为主的知识培训;
(4)对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和服务站点工作人员开展物流软件应用、农村信息服务、公共平台应用等方面的技能培训。
(5)对电商创业的人员开展增值提升培训。
(6)对贫困户开展针对性的电商扶贫培训。
三年完成50000人次培训任务,财政补助400万元。
4、县镇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
项目内容:选择第三方物流公司整合县域内物流资源,建设仓储分拣物流中心,开辟快递企业集中经营区域,吸纳快递企业入驻,实行集约化经营,降低快递企业成本,建成面向农村的电商物流大数据平台,开辟县域内物流快递线路,对物流车辆购置给予补贴,建立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完善农产品上行由镇村到县的“最初一公里”物流瓶颈,优先录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到分拣包装、物流配送岗位务工。
建设目标:面向社会提供微利服务,具备储存中转、分拣配送、物流信息采集、售后协调等综合服务功能,提高配送时效、降低物流成本,形成完善物流配送体系,财政补助615万元。
5、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项目内容:支持企业购置环境监测、影像采集、网络传输、品控检测等设备,围绕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品牌化和质量品控,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以及QS认证,开展农特产品分级、初深加工、包装、商标注册、品牌打造等建设,构建农特产品追溯平台数据库,解决农特产品上线销售的前置障碍。
建设目标:建设周至县农副产品质量追溯平台;打造“周至猕猴桃”区域公共品牌;建立诚信档案,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
财政补助150万元。
6、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体系建设
项目内容:在县城成熟商圈建设周至电商体验中心、猕猴桃主题馆,采用现代传媒手段,展示猕猴桃产业发展和品牌培育过程,打造我县电商产品展示聚集区和对外展示的窗口,设置贫困户农副产品展示区域。
建设目标:为农特产品开展平台展示与消费者电商购物体验提供服务,积极开展线上营销活动,财政补助100万元。
四、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2016年7月-2016年9月底)
经贸局(电商办)对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情况、主导产业发展情况等进行调查摸底,制定方案确定项目。
2.实施阶段(2016年10月-2018年6月底)
经贸局(电商办)以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项目承办单位,并会同财政局指导项目承办单位按照规范标准积极推动项目的实施,对项目实施进行指导和监督,按进度拨付财政支持资金。
3、验收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6月底)
对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底建成的项目,按照“建成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由实施单位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县经贸局(电商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经贸局(电商办)负责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电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出台支持政策,破除制约电子商务在农村发展的障碍,积极推进项目的实施。
2.加强监督指导
经贸局(电商办)、财政局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把握财政支持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密切跟踪项目进展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3.强化督查
经贸局(电商办)、财政局要依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经贸局(电商办)要收集完善各类资料,确保一举通过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绩效评价。
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周政办发〔2016〕182号文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