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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噪音问题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18-05-29
联系人姓名 吴阳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 周至县金周御园二期东门老刘家浆水面和老陕席面两家排烟风口噪音很大,晚上十一点多还在营业,每天的鼓风机的轰鸣声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休息,家有老人、幼童起居深受其害,严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大家白天都要上班工作,休息不好怎么去工作?怎么去为人民服务?希望有关主管单位尽快处理,还百姓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章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含以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下新建产生噪声、油烟、烟尘、异味的饮食服务经营项目。
回复人名称 tm
回复时间 2018-06-04
回复内容

你好,

根据《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第五十二条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必须采取以下措施,防止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一)使用清洁能源;(二)油烟不得排入下水管道;(三)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四)设置餐饮专用烟道,专用烟道的排放口应当高于相邻建筑物高度或者直接接入其公共烟道;(五)定期对油烟和异味处置装置等污染物设施进行清洗维护并保存记录;”。

    我局已联系县城市管理局对该餐饮经营者进行检查处理,发现问题将依法对其进行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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