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市人发[2006]3号)和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2年度西安市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268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2012年及以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未就业的卫生类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名。
一、招聘名额
根据我县专业需求情况,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33名
二、招聘对象
2012年及以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未就业的卫生类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专业对口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参加报名。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报考县医院临床专业、针灸推拿专业和县妇幼保健院西医临床专业需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报考护理岗位须持有护士资格证书。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服务意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要求。
5、报考以上岗位必须服从分配,6年内不得调动。
三、招聘专业及名额
县人民医院28人
临床专业(西医、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2人 麻 醉2 人 医学影像1人 护 理18人
医学影像技术2人 医学检验1 人 康复治疗技术1人 针灸推拿专业1人
县妇幼保健院5人
西医临床2人 医学影像1人 护 理2 人
四、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须与毕业证所学专业相符),不得兼报。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报名,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2012年8月 13 日至2012年8月 19 日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县政府大楼三楼)
为了体现公平竞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需达到1:3,如低于这一比例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进行计划调整。对报考人数较少,医院急需且难于招聘的专业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报考比例可适当放宽,但考试综合成绩不得低于所有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成绩,否则不予录取。
(二)招聘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分数按60%、面试分数按40%的比例折算后,构成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内容为专业课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统一公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并列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临床诊断水平、实际操作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照岗位招聘计划的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同等条件下本科学历者优先),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情况。
(五)录取
考核结束后,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按招聘计划名额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初录人员名单,录取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公示期满,将初录人员名单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审批,由市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县人社局统一分配到用人单位。
联系电话:87114828
周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