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5月份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西周) 市场监药 罚【2018】17号 |
周至现代医院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案 |
周至现代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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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 |
罚款
依据:《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
自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 |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05.07 |
附件:1、周至现代医院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