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网址 微信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简体 繁体
 领导之窗 | 政府文件 | 政策法规 | 工作报告 | 政府会议 | 通知公告 | 规划计划 | 统计数据 
 财政信息 | 政府采购 | 重大项目 | 应急管理 | 城乡建设 | 人事信息 | 重点领域 | 监督检查 
 价格与收费 | 三农信息 | 社区公益 | 行政复议 
全文检索:
  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信息公开>>公开信息内容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6月份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索引号: 735076671-09_D/2018-0621001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21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文书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西周)市场监药罚【2018】22号

周至县西关药店超方式经营药品案

周至县西关药店

超方式经营药品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

自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06.15

2

(西周)市场监药罚【2018】23号

周至县兴健药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记录案

周至县兴健药业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记录

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四条

自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06.19

3

(西周)市场监药罚【2018】24号

周至县康泰药业采购供应站城关药材商店第四门市部未按GSP规定经营药品及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周至县康泰药业采购供应站城关药材商店第四门市部

未按GSP规定经营药品及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警告、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自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06.19

4

(西周)市场监食罚【2018】13号

周至县宏周鑫隆商贸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及销售记录制度案

周至县宏周鑫隆商贸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及销售记录制度

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06.19

5

(西周)市场监食罚【2018】14号

西安鑫康果业食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西安鑫康果业食品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06.19

6

(西周)市场监药罚【2018】4-6

周至县华康大药房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周至县华康大药房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罚款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自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06.15

7

(西周)市场监药罚【2018】4-7

西安中药集团周至公司广济药材商店零售部未按规定对其销售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案

西安中药集团周至公司广济药材商店零售部

未按规定对其销售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

罚款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自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06.15

8

(西周)市场监药罚【2018】4-8号

西安市周至县润隆大药房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西安市周至县润隆大药房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罚款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自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06.15

9

(西周)市场监药罚【2018】4-9号

周至仁济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广济分公司未按规定对其销售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案

周至仁济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广济分公司

未按规定对其销售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

罚款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自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06.15

10

(西周)市场监药罚【2018】2-3号

周至县开心大药房有限公司哑柏分公司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周至县开心大药房有限公司哑柏分公司

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自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06.15

11

(西周)市场监食罚【2018】2-1号

周至县客都购物广场未按照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案

周至县客都购物广场

未按照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06.19

12

(西周)市场监食罚【2018】6-1号

任成伦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案

任成伦

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活动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自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06.19

附件:处罚决定书

    附件下载:
  [城关药材商店第四门市部处罚决定书  31K]   [广济药材零售部处罚决定书  30K]   [西安市周至县润隆大药房处罚决定书  29K]
  [西安鑫康果业食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30K]   [周至仁济堂大药房处罚决定书  30K]   [周至西关药店处罚决定书  30K]
  [周至县宏周鑫隆商贸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30K]   [周至县华康大药房行政处罚决定书  29K]   [周至县开心大药房哑柏分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30K]
  [周至县客都购物广场  30K]   [周至县小任鲜面店行政处罚决定书  29K]   [周至县兴建药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30K]
       

返回首页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周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Copyright(C)2012 www.www.yueme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13007784
 陕公网安备 61012402000110号 网站标识码6101240012

联系地址:周至县老城东街37号。 邮编:710400 联系电话:029-87111571 传真:029-87116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