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西周)市场监食罚【2017】22号 |
西安市豪龙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与标签的内容不符的食品案 |
西安市豪龙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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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引学 |
生产经营与标签的内容不符的食品 |
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自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 |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1.19 |
2 |
(西周)市场监药罚【2018】1号 |
周至县三木药业有限公司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
周至县三木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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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准密 |
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记录。 |
警告、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第八十四条及其第七十九条的规定 |
自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 |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1.19 |
3 |
(西周)市场监食罚【2018】1号 |
刘妙(周至县米苏蛋糕屋)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
刘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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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
自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 |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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