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社局对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管理要求,我局组织专人对全县2017年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年检,现就年检结果通报如下:
一、年检形式
年检采取实地检查考核的形式进行,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看相关办学资料,重点检查资质证件、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招生就业、办学信誉等办学内容。
二、年检结果
(一)合格民办培训机构(5所)
1、西安周至星火科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西安市周至县好阿美家政月嫂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3、西安市周至县华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4、西安周至金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5、西安市周至县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二)不合格民办培训机构(1所)
西安市周至县鸿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三)不参加2017年度年检培训机构
1、周至县经贸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018年设立)
2、周至县阳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018年设立)
三、工作要求
(一)县就业服务局是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严格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在培训机构招生、教学、教师聘用、学生管理、证书核发、推荐就业等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办理。年检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培训机构坚决予以取缔。对运转出现问题的培训机构建立约谈制度,及时了解其办学情况,强化民办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法律意识,防范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是就业技能培训的具体实施者,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有关政策法规完善设备设施,提高办学实力,诚信办学。要主动服从人社部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为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做贡献。
周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