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市财发〔2017〕184号)以及周至县财政局、周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周至县设立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周人社发〔2017〕149号)规定,现对2017年就业(创业)培训享受生活和交通费补贴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周至县就业服务局培训科联系。
联系人: 李佳利
监督电话:029—87118639
电子邮箱:979152588@qq.com
周至县就业服务局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