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城市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一、周至县城市管理局概况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标准、规范、规程,编制市容环境卫生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三)负责市容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废弃物的管理。
(四)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公园绿地管理的工作;组织落实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保障工作。
(五)负责县城建设项目绿化审批,参与审查园林绿地、市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设计方案,组织协调市容环境卫生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和市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
(六)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制定环境卫生、市容环境整治收费标准,并负责费用征收工作。
(七)负责全县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空间使用费的执收工作。
(八)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指导社会参与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园绿地相关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群众性绿化活动。
(九)牵头拟订全县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和专业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行业管理和资质管理及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和资质管理。
(十一)组织开展市容环卫、园林绿化方面的科学研究;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园绿地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协调开展重大科研项目创新的攻关;负责相关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十二)负责城市绿化、户外广告、机动车辆占用人行道路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十三)依据相对集中处罚的有关规定,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非法占道及出店经营行为、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排污、建筑工地管理中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十四)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专项活动和重大活动。
(十五)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行政监察工作;组织查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重大案件和跨区域案件;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系统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周至县城市管理局预算基本情况
周至县城市管理局事业编制机构 3个。现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 120 人,实有人员202人,其中:公务员 2 人,事业人员 200人。2018年收入预算19542454 元,按照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标准,核定我局2018年支出预算 19542454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数为 19542454 元,具体为:
(一)、基本支出 19542454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9645388元,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
商品和服务支出9795686元,包括办公经费、“三公经费”等。公用经费按年人均 3000元核定,车辆运行费按每辆车每年30000元核定;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1380元,包括遗属人员、六十年代退职人员各项补贴和其他补助。具体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周至县城市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周至县城市管理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30000元,较2017年预算 0元减少 0 元,降幅 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元,较上年减少 /元;降幅 /%,原因: / ;
2、公务接待费预算 /元,较上年减少 /元;降幅 / %,原因: / ;
3、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 30000元,较上半年减少 0元,降幅 0%,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