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人发〔2017〕43号
周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9日任命:
姚元江为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马 鑫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唐淑敏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周至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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