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政发〔2013〕61号
周至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突出重点提档升级推动旅游业大发展的意见》(陕政发〔2012〕46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13〕25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2013年全市旅游业跨越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市政办发〔2013〕71号)和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至县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周政办发〔2013〕188号)精神,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县文化旅游产业,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依托旅游资源优势,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优化旅游产业布局,完善旅游服务功能,强化旅游宣传推介,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产业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打造“山水人文周至,旅游休闲胜境”。到2016年末,实现接待游客人数300万人次/年,旅游总收入7亿元,旅游业增加值超过3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旅游监管职能
按照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的要求,创新旅游产业统筹协调和政府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健全旅游发展议事协调领导机制,成立周至县旅游管理委员会,研究解决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整合县旅游、公安、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力量,抽调人力,2013年内成立周至县旅游执法大队,负责全县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查处旅游业各类违法行为,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现旅游市场常态化监管。
(县政府办牵头,编办、人社局、财政局、旅游局配合,制定具体方案,提交有关会议研究)
(二)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旅游公共服务能力
1.加快厚畛子镇及各景区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制定厚畛子镇、秦岭国家植物园、道文化展示区、黑河森林公园、西南塬区、翠峰山森林公园、广济黑凤山旅游度假区等景区道路、无障碍设施、给排水、垃圾处理和绿地系统规划,并积极组织实施。实施107环山路南公共绿地及自行车道建设,在景区周边合理布局加油站点、酒店餐饮业、商贸零售业等,不断完善旅游服务功能。
(县发改委牵头,旅游局、财政局、经贸局、国土局、环保局、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市容园林局、交通运输局、楼观新区工委、植物园协调办、有关镇配合,协调景区建设单位加快景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包装项目,争取中央、省、市政策资金支持)
2.强化景区自身建设
(1)建立景区解读系统。深入挖掘各景区(点)、历史文化遗存点内涵,设立灵活多样、美观大气的中英文解读标识,方便游客了解景区(点)造型意义和文化内涵。
(县旅游局牵头,县文体广电局、楼观新区工委、有关镇配合,挖掘整理资料,结合实际设计标识,年内组织实施)
(2)建立旅游便民租赁系统。完善旅游休闲自助服务功能,在各景区周边投放公共自行车,提供公共自行车便捷服务,有效缓解旅游高峰期交通压力。
(县旅游局牵头,协调各景区划定区域,投放公共自行车,年内完成任务)
(3)增设旅游公厕。对各交通场站、旅游景区周边等游客聚集区和消费场所公厕进行提档升级,适当增加公厕数量,完善引导标识,解决游客如厕难问题。在山岳类景区推广生态公厕,提升旅游公厕服务管理水平。
(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牵头,市容园林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四城联创办和有关镇配合,科学合理选址、制定建设计划,分年实施)
(4)积极创建A级景区。加快推进楼观道文化展示区5A级景区建设和黑河国家森林公园4A级景区创建工作。做好秦岭国家植物园、翠峰山森林公园、活龙山生态景区创建A级景区准备工作,不断提升旅游景区档次。
(县旅游局牵头组织申报)
3.完善县内旅游路网体系
加快各旅游景区与等级公路的连接,实现旅游路线合理布局、各旅游目的地之间的安全畅通。制定全县旅游交通建设规划,逐步开通景区客运专线,启动马召-楼观省道107拓宽改造工程,开通杨凌-楼观、楼观-户县客运专线,开通县城-楼观新镇客运专线,向楼观台景区投放40辆出租车,在楼观台各景区间开通摆渡车辆。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旅游局、楼观新区工委、有关镇配合,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衔接,逐年分步实施)
4.建设旅游集散中心
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在目前县汽车站的基础上,按照“站场结合”的原则,建设楼观台景区三级、五级客运汽车站,方便游客出行。同时,在楼观、马召、骆峪建设旅游集散中心,为散客提供调度、集散、咨询、运输、票务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提升我县散客旅游服务接待水平。
(县旅游局牵头,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楼观新区工委、有关镇配合,尽快做好选址、招商洽谈等工作,实施建设集散中心)
5.完善旅游标识系统
按照国家标准或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在主要交通线路补设旅游标识,完善我县的旅游标识系统,充实规范通往景区的旅游交通引导标识。
(县旅游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楼观新区工委、公路段、秦岭办配合,制定补设旅游标识计划、设计方案等,年内全面实施)
6.完善自驾游、山地自行车巡游公共服务设施
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扶助、生态优先、集约用地的原则,在楼观镇、厚畛子镇、竹峪镇建设汽车旅馆(自驾游营地),为自驾游游客在生活、车辆、安全保障、休闲娱乐等方面提供服务。鼓励扶持自驾游俱乐部等服务企业设立公益性的自驾游咨询和服务网点。
(县旅游局牵头,楼观镇、厚畛子镇、竹峪镇配合,做好选址、服务指导、环境保障工作)
7.加大景区停车场建设力度
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方式,合理规划、科学布局,2013年在相关景区建设停车场5处。以后根据景区发展情况适当增加停车场建设数量,满足游客停车需求。
(县秦岭办牵头协调实施)
(三)强化景区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1.协调曲江楼观办、楼观台林场、道观,理顺楼观台景区管理机制,2013年内建立门票收取、景区开放统一管理的大景区管理机制,解决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问题。
(县旅游局牵头,楼观新区工委配合,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问题)
2.加快厚畛子旅游名镇建设,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升整个厚畛子地区旅游业服务整体水平。
(县政府办牵头,厚畛子镇政府、林业局、自然保护局等单位配合,协调解决厚畛子地区旅游发展中管理体制问题)
(四)提升产业结构,丰富旅游产品
1.发展宗教旅游和民俗文化旅游
依托我县深厚的宗教文化资源,发展以楼观台为核心的道教文化体验旅游,以仙游寺为中心的佛教文化体验旅游。举办诵经讲法活动,让游客亲身体验寺庙宫观生活,感悟宗教哲学,利用大型宗教活动、宗教文化节吸引中外游客,打响周至特色旅游品牌。
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植入周至特色的民俗文化演艺,如集贤古乐、八家庄牛斗虎、军寨道情、渭旗锣鼓等,提高历史文化旅游产品的观赏性和可参与性,增强传统观光旅游产品的吸引力。
(县文体广电局牵头,旅游局、宗教局、有关镇配合,整理包装宗教民俗文化,组织策划实施,开展宣传推介活动)
2.开发高品位的旅游纪念品
依托楼观台、财神庙、仙游寺等历史文化遗存,聘请设计单位设计、开发老子像、财神像、道德经、长恨歌等具有浓郁文化符号的特色旅游纪念品。结合自然资源及地方文化特色,将手工剪纸、手工编织、木板年画、手工造纸等传统手工艺与乡村旅游相结合,让游客欣赏风景、感受自然、购买工艺品、参与制作工艺品,全方位立体式体验周至风情,品鉴周至本土文化。
(县旅游局牵头,财政局、文体广电局、有关镇配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3.打造周至历史文化特色旅游街区及风味美食街区
(1)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通过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在财神街、楼观新镇打造一批有特点、有规模、有影响力的乡村民俗、字画古玩、手工工艺等旅游产品,将其做大做精,形成品牌;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在田峪河岸、楼观新镇商业区、殿镇移民新村将征集、挖掘的地方特色饮食文化,如周至醪糟、翠峰饦饦、终南麻花、洋芋糍粑、浆水软面、山核桃、黑木耳等传统饮食、名优小吃以及农林土特产进行统一包装,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餐饮文化街区,让广大游客享受美食,感受美味周至、特色周至。
(县楼观新区工委、集贤镇牵头,旅游局、经贸局、食品药监局、文体广电局、卫生局、工商局、楼观镇配合,制定具体方案,积极组织实施)
(2)举办周至特色美食大赛。在全县范围内征集、筛选传统特色小吃,每年适时组织开展一次美食大赛。通过举办美食大赛将我县旅游与地方特色小吃宣传推广出去,扩大周至旅游吸引力。
(县经贸局牵头,财政局、食品药监局、旅游局、卫生局、工商局、县委宣传部、各镇配合)
4.推动乡村游及家庭旅馆建设
扶持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游及家庭旅馆建设,打造2个省级旅游名镇及3个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规范经营管理,提高接待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增加群众收入。乡村旅游发展要尽可能做到连片发展、集中管理,并对乡村的道路、水电、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行统一安排和布局,逐步构建乡村旅游园区化、景观化、规模化的发展新格局。
坚持用现代企业制度组织分散经营的农户,进一步明晰产权,明确经营主体,完善经营体制,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实现市场化、规模化、品牌化。
(县旅游局牵头,县秦岭办、工商局、卫生局、药监局、有关镇配合,精心选点,加大扶持力度)
5.适度发展沟域旅游和生态旅游
(1)对沿山各峪口的开发建设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原则,遵循有关环保法规和保护利用规划要求,加大对各峪口乱搭乱建、乱采乱伐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结合峪口自然人文特点,按照“一峪口一风格”的原则,招大商引巨资,整体实施开发,繁荣峪口旅游,让游客充分感受大自然,品味周山至水。
(县秦岭办牵头,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环保局配合)
(2)结合历史人文、自然风貌特点,依托关中环线旅游带,推出四十里峡赏紫荆,翠峰青山赏油菜花、竹峪赏桃花、厚畛子赏茱萸等旅游线路,逐步形成“百花齐放、花姿各异”的以“休闲、养生、运动”为主题的旅游板块。结合周至河流众多,水资源丰富的特点,建设黑河、泸河湿地,积极发展湿地生态游。力争年内启动建设湿地公园。
(县旅游局牵头,秦岭办、林业局、水务局、环保局、有关镇配合,设计具体旅游线路,制定具体策划方案)
6.促进旅游与养老事业相结合
依托秦岭山水资源,发展设施较为完善的养老旅游度假区,适当开发公益福利性的非营利性的养老项目,如医院、老年大学、温泉疗养与健身、休闲娱乐中心、福利性养老院等非营利性机构,争取政府更多的政策优惠和支持,开发多元化的养老旅游衍生产品,改变单一的观光旅游经营模式,延伸旅游产业链。
(县民政局牵头,发改委、招商局、旅游局、秦岭办配合,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
7.积极引导传统文化与旅游产业相结合
设立专项资金,鼓励周至文化人挖掘整理周至旅游史料、传说、民俗文化、民间工艺、民间体育竞技项目等资料,加快包装提升。在财神街、楼观新镇等特色文化街区再现剪纸、造纸、大蜡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制作场景,增强游客参与性和体验性,不断拓展旅游产品文化内涵。组织相关人员创作与周山至水有关的文艺作品,以《长恨歌》、《香山还愿》等历史题材为主题,打造周至文艺旅游精品剧目。
(县委宣传部牵头,旅游局、文体广电局、财政局配合,制定具体方案,积极组织实施)
8.强化旅游景区餐饮业监管
在景区周边餐饮街区和农家乐树立行业示范店。严把许可准入关,强化日常检查,采取政府财政扶持的方式,支持农家乐硬件设施投入,不断提升旅游景区及其周边餐饮服务水平。
(县旅游局牵头,食品药监局、工商局、卫生局、财政局配合,强化监管,加大扶持力度)
9.在环山旅游路及景区周边,设立专门的农产品和土特产销售市场,解决沿路乱摆摊点出售时令杂果等问题。
(县秦岭办牵头,国土资源局、旅游局、公路段、相关镇配合,合理选点,规范管理)
(五)创新营销方式,加大文化旅游宣传促销力度
1.整合宣传资源,形成宣传合力。县委宣传部、文体广电局、招商局、经贸局等相关部门在参加西洽会等各类交流和商务活动时应增加宣传推介周至旅游的内容。
2.加强我县旅游营销队伍建设,在旅游局增设旅游宣传科,建立专业旅游营销队伍。整合县内旅游资源,每季度组织县内景区进行对外宣传推介,不断扩大周至旅游在周边省、市的影响力。
3.拍摄周至旅游宣传片,制作周至旅游宣传册、周至旅游地图,投放在各大宾馆、景区和客源市场。
4.利用道路灯箱、城镇雕塑、广告牌、文化墙等营造旅游文化氛围。利用周至在外乡友会等团体,推介周至旅游产业。
5.主动邀请主流媒体来我县采访,积极参加各级媒体旅游宣传资源整合和平台认购。积极与新浪网、凤凰网等网站合作,加大网络宣传推介力度。开通周至旅游网站和旅游咨询热线。在周至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宣传推介文化旅游产业。
(县委宣传部、旅游局牵头,文体广电局、招商局、经贸局、财政局、市容园林局配合,制定我县文化旅游宣传推介方案)
(六)培育市场主体,强化旅游产业素质
1.促进景区建设提档升级
对旅游景区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投资规模给予一定比例补助。鼓励旅游景区积极创建国家等级旅游景区,对经旅游主管部门认定,新获得5A、4A、3A的旅游景区,市上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县上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
(县财政局牵头,依据市政发〔2013〕25号文件、落实周政办发〔2013〕188号文件精神)
2.加快建设高等级酒店
加快道文化展示区、秦岭国家植物园内酒店项目建设步伐,不断提升旅游接待承载力。对经旅游主管部门新评定的白金五星级、五星级、四星级酒店,市上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酒店管理公司进行经营管理连续两年以上的,且实际缴纳地方税收增幅连续两年达到当年度地方税收平均增幅的经营企业,市上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县上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
(县财政局牵头,依据市政发〔2013〕25号文件、落实周政办发〔2013〕188号文件精神)
3.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
加大旅游行业教育培训投入力度,实施旅游培训基地建设,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加大对导游发展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各镇、各部门领导及全体干部要增强旅游宣传意识,主动学习掌握我县旅游资源及景区相关知识,形成“人人都是宣传员,人人都是接待员”的局面。
(县旅游局牵头,制定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文化旅游产业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县考核办要制定具体办法,将文化旅游产业纳入我县相关部门、相关镇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年终进行考核。
(二)加大对文化旅游业的投入。重点加强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宣传促销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的政府引导资金投入。设立旅游宣传与促销专项资金,2013年县财政列支50万元,2014年—2016年每年列支100万元用于县旅游景点及旅游品牌宣传。
(三)保障文化旅游业合理用地需求。将文化旅游业发展用地纳入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保障重大旅游项目用地。对高星级酒店及汽车旅馆项目用地,可按照评估价格不高于相同条件下商业零售、批发等服务业用地评估价的70%确定出让起始价及底价。鼓励用地单位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等前提下,充分利用工业厂房、老校区用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兴办旅游,土地用途可暂不变更。
(四)实行税费奖励扶持政策。对在我县新建的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旅游景区项目,且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在500万元以上的,按从营业年度起的第一年、第二年至第五年较上年增长部分给予奖励。
对纳入市政府建设规划的汽车旅馆(自驾游营地),在建设期间按银行贷款额的3%给予贷款贴息补助(贴息年限不超过两年,总贴息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建成并投入营运后,年度上缴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第一年按60%予以奖励,第二、三年按30%予以奖励。
切实落实旅游业用电、用气、用热价格与一般工业同价政策。旅游业用水工商同价政策待市上城区水价改革方案实施时一并贯彻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机制,保障旅游安全。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处置旅游突发事件和旅游灾害性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旅游安全。
(二)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各相关部门、相关镇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能,认真开展调研,抓紧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工作,为加快我县文化旅游业发展做出贡献。
(三)相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相关镇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协作意识,紧紧围绕我县旅游产业发展,集思广益,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同时,要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衔接,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共同推进我县文化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周至县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2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