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对陕西省人民政府2017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评价准备工作的通知》(陕政教督办〔2018〕38号)及《关于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说明》有关精神和要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6月24日至30日对陕西省人民政府2017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实地核查评估,同时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为做好本次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问卷主要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依法治教、总体评价等4个方面。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主题内容两部分组成,问题在10至20个之间,分单选题、多选题和开放式问答3种类型。
二、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群(社会问卷)、教师(教师问卷)、学生(学生问卷)。其中,学生问卷分为中小学生、中高职学生、普通高校学生3类,共计5份问卷。
三、具体实施
1、扫码参与问卷调查。请参与调查者使用微信扫码进入问卷调查。也可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扫码参与问卷调查。
(参与答题二维码)
2、调查问卷填答分类。填答人扫描二维码进入问卷后,先填写基本情况栏,系统根据被调查者填写的职业分配问卷。除勾选“教师”、“学生”以外的其他填答人,均使用社会问卷。
3、问卷填答提交回收。填答人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保密。
四、有关要求
1、组织参与 请各学校立即组织问卷调查,在网站扫码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家长、教师、学生参与问卷调查,并将答题二维码张贴学校醒目位置。问卷调查人数不设上限,同时欢迎社会人群参与问卷调查,尽可能扩大调查的覆盖面并提高回复率。
2、调查时间 请于6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的满意度调查,30日后国家调查问卷系统将关闭。
3、实事求是 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是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首次展开的全国范围内的评价,各校要广泛宣传近年内我省在教育领域方面取得的成绩,调查问卷要做到客观公正,数据真实。
周至县教育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