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全县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依法规范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8〕51号)《西安市教育局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市教发〔2018〕52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招生入学热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期盼,以深化教育改革为抓手,以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服务民生为根本,着力完善招生入学政策,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不断提高教育治理水平,努力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进一步缓解“择校热”,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教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各项规定,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切实推进我县民办学校依法办学,努力构建符合我县县情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教育制度体系。
(二)坚持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
(三)坚持计划指导
依据学校现有校舍、师资、设施、设备等办学规模条件,按照部颁班额标准(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核定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示。
(四)坚持公正公开
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实行阳光招生。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充分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三、招生入学
2018年,我县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坚持“深化改革、巩固成果、不断完善、公平公正”的思路,依法保障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权,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和面谈招生比例为4:6;报名学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民办学校直接全部录取报名学生。
周至县辖区内现有1所民办初中学校即周至县实验中学。
(一)政策与信息发布
1.5月3日,县教育局在周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周至县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周至县实验中学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1)。
2.我县实验中学同步在学校网站发布《周至县实验中学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二)报名条件
有选择民办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周至县实验中学信息见附件2)、具有西安市户籍〔2018年5月31日(含)前落户〕或西安市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非西安市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具体见《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8〕51号)。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
每名学生报名前须先接受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制定资格审查办法,并组织实施。学生实行网上统一报名,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网址:http://mbcz.xaywjy.com)进行报名,须同时上传一寸正面免冠近期彩色证件照。
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周至县具有民办初中办学资质的学校只有一所即周至县实验中学,2018年招生计划为2个班,共100人。
资格审查及网上报名时间:5月21日8:00—5月31日18:00。
信息公布:县教育局6月1日12:00通过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公布周至县实验中学报名人数。
(四)招生录取
当周至县实验中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用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相结合方式招生,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的比例为4:6。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时,直接全部录取报名学生。
1.电脑随机派位招生
电脑随机派位系统由西安市教育局开发和建设。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考试中心负责具体工作,在县教育局15楼会议室集中进行。(具体见附件4)
电脑随机派位时间:6月12日10:00开始。
2.面谈方式招生
凡参加周至县实验中学招生报名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又愿意参加该校面谈的学生,应二次登录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申请参加原报名学校面谈并打印面谈凭证。学生持面谈凭证到该校参加面谈。
面谈统一采用谈话方式进行,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严禁出现“奥数”内容。录取结果出现相同分值的,按照《周至县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面谈工作同分值区分细则》加以区分,严格按照经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录取新生。(具体见附件5、附件6)
申请面谈并打印凭证时间:6月29日8:00—7月2日24:00。
信息公布:县教育局7月3日12:00通过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公布周至县实验中学面谈申请人数。
面谈时间:7月6日—7月11日。
面谈结果公布:县教育局及周至县实验中学于面谈结束后第二天18:00前通过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公布面谈录取名单。
(五)其他事项
参加周至县实验中学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学生入学,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8〕51号)相关规定执行。
经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学,按我市人才引进有关规定执行。
周至县实验中学招生工作中,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高度重视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经市教育局核准后组织实施。同时,切实做好舆情引导和维稳工作,确保2018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规范工作管理
1.建立诚信制度
县教育局与周至县实验中学签订招生工作责任承诺书,并要求其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对违规失信的学校和个人,要及时予以纠正,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2.夯实重点工作
严格计划管理,县教育局和周至县实验中学严格执行经市教育局按规定核定的周至县实验中学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示。规范学籍管理,周至县实验中学要严格按照录取名单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经县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审定后,统一录入学籍库。
3.严肃招生纪律
切实做到“六个严禁”。严禁在电脑随机派位和面谈招生方式以外,采取其他任何方式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不得提前组织招生或委托第三方组织自主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奥数等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收取物价部门核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健全应急机制
县教育局对民办学校招生情况认真研究分析,科学研判招生工作中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落实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安全稳定主体责任,指导其切实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化解工作。
(四)强化监督问责
县教育局在民办学校招生期间要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29-87152382,设置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举报箱等,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县教育局、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将进行专项督查和巡查。
对在招生过程尤其是面谈环节中,因工作不实、处置不力,把关不严,导致录取结果不公正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学校及其负责人,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约谈、通报批评、撤销或报请撤销荣誉称号、纳入诚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建议调离工作岗位、撤销职务或辞退等处罚。对违反“六严禁”的民办学校,依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核减该校下一年招生计划、停止下一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监督责任和巡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五)加强舆论宣传
县教育局要切实重视和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通过多种渠道正确引导社会公众和学生家长,系统了解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知晓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方式、办法和具体要求。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营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良好氛围。
附件:
1.周至县 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周至县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相关信息
3.周至县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资格审查及网上报名工作实施办法
4.周至县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工作实施办法
5.周至县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面谈工作实施办法
6.周至县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面谈工作同分值区分细则
周至县教育局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