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政办发〔2017〕143号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周至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二曲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持续深化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决定成立周至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 任:刘 凯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高少军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池晓辉 副县长
罗战虎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人防办主任
谢宏亮 县人防办副主任
舒晓鹏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直机关工委、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经贸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规住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旅游局、县文体局、县卫计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县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分管负责同志。
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高少军兼任,副主任由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及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二、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政策性文件及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3.指导协调各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4.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考核及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责任追究落实。
5.调研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发展趋势,总结推广各相关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经验。
6.向市政府汇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周边区、县实现区域联动。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事项。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