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 S107环山路楼观至马召段绿化景观工程
二、代理内容:公开招聘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公司。编制各合同段施工招标文件、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事宜,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代理费用: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年下发的文件《调整后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适当下浮(含代理费、专家评标费、场地使用费、交通费及评标期间工作餐费等有关费用)。
四、报名条件
1.资质: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的社会招标代理中介机构
2.近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在周至县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五、报名提交材料
1.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4.根据法规要求需提供加盖社保中心公章的社保详单(加盖公章复印件);
未按要求提供以上完整材料或复印件未加盖公司公章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造假行为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六、材料递交时间:参加报名的代理机构于2017年9月12日上午10点至2017年9月15日上午10点前递交相关资料,逾期送达的不予接受。
材料递交地址:周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生态科
联系人:郝海云
联系电话:13709123511
七、选择办法:资格审查小组对采购代理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并由投标人现场陈述,经评审小组研究同意确定一家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单位相关人员及监督人员组成。
八、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9月19日下午2点在周至宾馆平房会议室组织开标、评标。
九、注意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后要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完成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备案,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启动项目论证工作,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招标文件,且及时发招标公告,如未能按时完成的,采购单位有权向周至县财政部门申请终止代理委托。
2.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前,须向周至县财政部门提供招标文件备案,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同步发布招标公告。
3.采购代理机构应按采购单位要求,派有资质熟悉招标业务的专项人员与采购单位联络开展工作,在代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和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招投标。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向周至县财政部门申请终止代理委托。
周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