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周至县二曲街道办事处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周至县二曲街道办事处城中村道路清扫保洁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周至县二曲街道办事处城中村道路清扫保洁招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FDGL-2018030号
三、采购人名称:周至县二曲街道办事处
地 址:西安市周至县二曲街道办
联系方式:1357296356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四路中登城市花园A座1108室
联系方式/传真:029-89602254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街办所辖县城“城三村”,现有街巷道路357条,面积约58.6
万平方米,日产垃圾量约60吨,清扫保洁服务质量达到城市三级道路清扫保洁标准。
项目用途:公共服务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算价:252.72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道路清扫保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交身份证原件);
3、具有2年以上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经验,且服务质量优、企业信誉度高;
4、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或投标担保函(指定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
6、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 4 月 16 日至2018年 4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17:00止。
2、发售地点: 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四路中登城市花园A座1108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备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谢绝邮购)。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5 月 7 日14:30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年 5月 7 日14:30整;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四路中登城市花园A座1108室(如有变动
另行通知)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监督机构:周至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29-87113948
采购项目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9602254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北支行
账 号:129908738210601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