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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民营经济补短板促发展实施方案》的解读
索引号: 001-03_A/2018-0408001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8年02月27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周至县政府 文    号:
 

为贯彻落实市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加快补齐民营经济短板,着力解决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17年12月,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西安市民营经济补短板促发展实施方案》(市办字〔2017〕24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涉及十大重点工作,36条内容。

具体来说,在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方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建立透明、规范、高效、协同的监管机制。主要抓手是推进落实2017年10月16日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西安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从放宽市场准入、优化投资建设管理流程、规范建设项目收费等22个方面全方位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实施人才培养工程,进一步弘扬企业家精神方面,出台我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的实施细则。理顺关系,建立机制。组建西商总会,创办《新西商》刊物,建好西商微信公众号,高质量办好每年一届的“西商大会”。弘扬新时代西商精神,树立西商典型。坚持每年9月8日举办“企业家节”活动。开展“优秀企业家”、“西安工匠之星”等系列评选活动,大力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环境。

实施民营企业培育工程,进一步壮大民营经济实力方面,实施民营企业品牌建设工程;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鼓励支持科技型民营企业加快发展;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现代服务业;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创业发展、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其中,落实对首次入围“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以及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3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民营企业,纳入我市总部经济政策支持范围予以奖励。对成功实现转化的重大科技成果,根据投入规模和效益,给予成果吸纳方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对民营企业自主研发生产并投向市场的省内首台(套)产品,按其销价的5%、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奖励。对通过西安市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型民营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研发补贴等奖励补助政策。

推动多渠道融资,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方面,积极发挥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作用;积极搭建“政银担企”合作平台;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支持扩大直接融资。配合落实好《西安市关于补短板促倍增加强金融工作的意见》。建立我市民营企业融资市场的“百宝箱”。 其中,对企业通过境内证券市场开展再融资的、对在境内证券市场拟首发上市企业、对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企业、对在西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对通过发行债券、票据等方式融资的民营工业企业都有不同的奖励补助政策。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集聚民营经济发展新动能方面,要求精准定位,明确招商引资方向;加大项目储备,强化对外宣传;加大力度,抓好引资载体建设;积极推进精准服务,促进项目落地。2017年,华为、阿里巴巴、比亚迪、吉利、京东等知名民营企业纷纷加大在西安的投资力度。2018年,我市将继续聚焦全国民企500强,加大知名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并积极做好如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应收账款交易平台总部项目等平台型项目的引进工作。

加快产业园区建设,拓展民营企业发展空间方面,突出做好对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厂房建设的奖补工作,对新培育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的资金支持。

深化多方合作,进一步扩大投资领域方面,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坚决去除各类显性或隐性门槛,打破“弹簧门” “玻璃门” “旋转门”,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大力支持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使民间资本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参与改革发展。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省、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快培育跨国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

加强协同创新,鼓励民营企业与军工企业融合发展方面,加快军民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加强民营企业与大型军工企业协作配套;加大军民融合财政资金支持。组织民营企业走进军工企业,搞好配套项目对接,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其中,对新建军民融合产业孵化器、新建军民融合服务平台、军民融合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军工单位民品产值占比达标和军品竞争性采购等给予补助。鼓励民营企业主导和参与国家军用标准制定,对主导制定国家军用标准且在西安地区排名第一的民营企业,给予4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军工资质认证的民营企业,按每证5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方面,深化行政效能革命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开展千人“亲商助企”活动,当好“店小二”,做“五星级服务员”。 建立政企沟通交流机制,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各区县、开发区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家制度,组织召开企业家圆桌会议,听取意见建议,梳理建议诉求,督导有关部门办理。定期走访看望企业家,帮助解决企业存在的实际困难,打造“重视关心企业家示范城市”和“企业家创新创业示范城市”,积极营造重商、亲商、安商、扶商良好氛围。认真贯彻落实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有效降低各种运营成本。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严惩各种犯罪活动方面,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加强与中省有关部门对接,设立我市企业维权服务平台,严格保护民营企业及其出资人的财产权及合法权益。依法严惩侵犯民营企业的各种犯罪,强化对涉及民营经济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充满活力的创新环境。

加强对民营经济补短板工作的领导,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促进民营经济改革专项小组,负责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市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措施制定和整体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市中小企业促进局),负责补短板工作的具体安排、组织实施、全面落实。市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能,抓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各项工作的实施。各区县、开发区也将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辖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

我市希望通过《实施方案》,实现民营经济发展倍增目标。即在2016年基础上,实现倍增,到2021年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目标为: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24.7万户以上;“五上”民营企业达到8000户以上;民间投资突破5000亿元;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达到6000亿元以上,占GDP比重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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