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政发〔2017〕14号
周至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5年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
相关部门的决定
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度(第十二届)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结果已经省政府审定发布。我县在全省被监测考评的82个县(市)中综合排位第54位,较2014年进了7位。为激励先进,通过奖罚进一步提振全县人民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树立全县干部加快发展、争先进位的意识,更好更快地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按照《周至县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细则(试行)》(周办发〔2016〕10号)文件第十三条:对承担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指标的单位,指标较上年度每前进一个位次奖励2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在全省排前十位的另奖励1万元,但当年排位较上年度退三位以上的不奖励。指标较上年度每退一位罚1000元,综合排名全省后十位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考核评优资格。县政府决定对县域经济监测的相关部门予以奖励:
一、发改委(11.7万元)
地区生产总值: 进5位 奖10000元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进3位 奖6000元
人均固定资产投资: 退1位 罚1000元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 进11位 奖22000元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 退44位 罚44000元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第十位 进2位 奖14000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39位 奖50000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进5位 奖10000元
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进65位 奖50000元
新增“四上”企业占比:新增指标
二、财政局(5.2万元)
地方财政收入: 进5位 奖10000元
财政支出中教育、科技和文化支出比重:进21位 奖42000元
地方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新增指标
三、经贸局(3.8万元)
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 进13位 奖26000元
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进1位 奖2000元
非公有制经济占生产总值比重:第十位 奖10000元
新增“四上”企业占比:新增指标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速度: 新增指标
农产品加工业产值比上年增长: 新增指标
四、农业局(6万元)
现代农业园区占比(同果业局): 进2位 奖4000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进21位 奖42000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进7位 奖14000元
五、规住局(2万元)
城镇化率(同公安局、人社局): 进1位 奖2000元
人均城镇维护建设资金支出: 进7位 奖14000元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 进2位 奖4000元
新增“四上”企业占比:新增指标
绿化覆盖率:新增指标
六、安监局(2.4万元)
亿元生产总值安全死亡人数(上年度): 进12位奖24000元
七、卫计局(罚1.1万元)
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 退11位 罚11000元
八、综治办(3.4万元)
公众安全感满意率: 进17位 奖34000元
注:公众安全感满意率指标涉及综治办、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
九、广电网络公司
有线电视入户率:持平
十、水务局(1万元)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第一位 奖10000元
十一、教育局(0.2万元)
初中毕业升学率: 进1位 奖2000元
十二、环保局(5万元)
主要污染物减排率(上年度):进31位 奖50000元
十三、城市管理局(1万元)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第一位 奖10000元
绿化覆盖率:新增指标
十四、扶贫办(1万元)
贫困人口下降幅度:第一位 奖10000元
十五、人民银行:
存贷比:新增指标
鉴于考核办与统计局在该项工作中成绩突出,分别给予奖励1万元和3.5万元。另,经贸局、发改委和规住局共同承担的新增“四上”企业占比;城市管理局、规住局和沙河管委会共同承担的绿化覆盖率;财政局承担的地方财政收入增长速度;经贸局承担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速度和农产品加工业产值比上年增长;人民银行承担的存贷比等六项指标均为新增指标,不存在进退位,故没有奖罚资金。
各指标承担单位要以此次表彰为契机,再接再厉、克服不足、努力工作,确保在2016年年度监测考评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周至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