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
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二曲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明确我县2017年政务公开各项重点任务,助力我县“追赶超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31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2017年周至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充分征求了涉及单位意见后,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中共周至县委办公室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至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周办字[2017]74号)和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所涉及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于11月25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
2017年周至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
目标 |
工作任务 |
工作要求 |
牵头落实单位 |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
加强预期引导 |
通过门户网站及时转发国家财政、货币、就业政策,利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策图解及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解读全县经济发展领域相关政策和全县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展示追赶超越实效。 |
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
按月公开全县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
县财政局 |
加强季度、年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及时发布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
县统计局 |
做好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点单位审计结果公开,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
县审计局 |
及时公开我县投资概况、各大重点投资板块产业情况和重点项目招商促进进展情况。公开集贤产业园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助力招商引资“一号工程”。 |
县招商局
县经贸局
县发改委 |
针对民营经济、民间投资“两促进”“两发展”,做好相关优惠政策的宣传发布。 |
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
针对中省市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改善民生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发布宣传。 |
县财政局、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
集中展示、实时更新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
县财政局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
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 |
县物价局、县发改委
县经贸局、县财政局
县国土局 |
根据上级部署,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 |
县人社局 |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
围绕项目带动战略,公开国家支持西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实时公开公路、宽带、电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
县发改委、县经贸局
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县交通运输局、县电力局 |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的公开。 |
县发改委 |
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
全面公开PPP相关法规政策、专家库等信息,做好我县PPP项目的项目准备、项目进展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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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
围绕“行政效能革命”,大力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按规定发布、动态调整政府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建设标准统一、操作便捷、事项齐全的政务服务网,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实施机构、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结果名称、结果样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形式、审查标准、通办范围、预约办理、网上支付、物流快递、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申请材料应当有材料名称、材料类型、材料样本、电子表单、来源渠道、纸质材料份数和规格、填报须知、受理标准、是否需要电子材料等信息。全面梳理公布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并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情况。 |
县编办、县政务中心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
制定并集中发布投资核准事项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县级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 |
县编办、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县市场监管局、县物价局 |
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
县级各部门 |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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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
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我县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信用西安”、“信用陕西”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
县编办、县经贸局
县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
公布我县“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推广受审分离、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等高效审批模式。 |
县政务中心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
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
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
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县经贸局 |
按月公开全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依法依规公开县属国企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企业改革重组结果,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指导企业做好信息公开试点工作。 |
推进农业供给侧机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
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产品价格信息。 |
县农业局
县人社局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
加大中省市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我县现代农业、推动农村三产融合、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措施,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 |
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
全面公开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等相关信息。 |
县国税局 |
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各镇街公开本单位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 |
县财政局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并督促县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在周至县政府网站“财政信息”专栏集中发布本单位财政预决算。 |
县财政局 |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
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 |
围绕我县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做优现代服务业、国家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建设特色小镇,改造提升传统商贸服务业等产业升级行动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
县发改委、县科技局
县经贸局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
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 |
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及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化解过剩产能情况。 |
县发改委、县经贸局
县财政局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
督促指导所属企业做好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 |
县经贸局 |
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
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 |
县旅游局
县文体局、县卫计局 |
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 |
县市场监管局
县物价局 |
做好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等信息。 |
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工作,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 |
县市场监管局 |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
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
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 |
县扶贫办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
公开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公开镇街和行政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 |
强化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及全市灾情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
县民政局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
建立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特别是要加大重污染天气等治理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
县政府办
县环保局 |
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 |
县环保局 |
通过西安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测信息发布平台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公开“铁腕治霾、柔性治水、依法治山、合力治脏、立体增绿”和“烟头革命”、“厕所革命”工作情况。 |
县环保局、县水务局
县林业局、县城市管理局
县秦岭办 |
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资源管理、水源保护、污染防治、水质监测、生态修复、采砂管理、监督执法等工作执行信息。 |
县水务局、县环保局
相关镇街 |
全面公开植树造林、野生动物保护、森林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征占用林地、湿地保护、退耕还林等工作开展和行政监管、执法信息,加强森林火险、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沙尘暴灾害、重大生态破坏事故等林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 |
县林业局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
推进科技领域信息公开 |
围绕“科教强市”,加强释放科技创新潜力、深化科技资源统筹改革等方面政策及执行情况公开力度,持续推进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完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立项、验收、资金安排及科技成果奖励等信息公开。 |
县科技局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
推进交通领域信息公开 |
及时公开公交新增线路、民营公交回购、打通“断头路”等交通领域信息。 |
县交通运输局
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 |
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继续推进教学质量报告和学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加大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发布力度。 |
县教育局 |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
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 |
有序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
县教育局 |
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公开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入学程序、招生结果等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
推进文化领域信息公开 |
公开农村文化中心、文化礼堂、“书香之城”、农家书屋、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信息。 |
县文体局 |
推进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
围绕“健康西安”行动,推进全国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信息公开,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 |
县卫计局 |
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 |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
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定期公布全县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 |
县市场监管局 |
做好药品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召回产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情况。 |
推进破解民生“九难”信息公开 |
做好破解民生“九难”相关措施、工作成果信息公开,加大《问政时刻》《每日聚焦》问题整改信息公开力度。 |
相关部门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
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 |
公开中省市金融领域相关政策,配合中省市做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 |
县金融办 |
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 |
及时公开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
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深化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公开。 |
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及时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 |
县国土资源局 |
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 |
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公开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 |
县安监局 |
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公开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
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 |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 |
县级各部门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
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程序,落实公文属性说明、政策解读方案及解读材料随文报送报批的要求。政策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同步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 |
严格落实《西安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向市政府,县级部门、各镇街的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向县政府办法制科报备,县政府和县级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统一在县政府网站公开。 |
县政府办
县级各部门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
建立完善公众列席政府会议制度,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非涉密)的会议,应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非涉密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
县级各部门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
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 |
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推动执法部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 |
县政府办及其他相关县级部门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组织编制公开服务事项目录,制定完善具体办法,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公众办事。 |
县政务中心、各相关县级部门、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事责任部门是政务舆情回应第一责任主体。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 |
县级各部门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
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 |
县政府办 |
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对镇政府和县级政府部门网站全部关停上移。 |
推进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 |
县宣传部及其他县级部门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
按照国家制定的《政府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实施方案》要求,升级改造现有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完善基础数据库,制定数据共享交换规范,消除信息孤岛。 |
县经贸局 |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
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修订情况,适时修订《周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
县政府办 |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
县级各部门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
加强业务培训 |
年内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 |
县政府办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
强化工作督查及考核 |
统筹开展政务公开绩效评估工作,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
县政府办、县考核办
县政务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