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政发〔2009〕35号
周 至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周至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周至县水务局制定的周至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周至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我县经济快速、稳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西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件》和建设全国节水型社会试点城市的要求,结合我县水资源紧缺的实际和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原则与任务
(一)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
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到2010年形成节水型社会的基本框架,节水体系、节水制度比较完善,节水意识深入人心,节水器具、节水工艺广泛使用,污水处理率和中水利用率大大提高,全社会用水高效合理,水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明显提高,满足生产、生活和生态发展对水的需求。
(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原则
节水型社会建设应坚持五个原则:即节水型社会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的原则;节水与开源、涵养水源、污染治理同步实施的原则;加强管理、优化配置资源的原则;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完善机制、分工协作的原则。
(三)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任务
1、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制定完善城市供水、节水及水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节水监督、管理的制度和体系,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进一步抓好《水法》、《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
2、运行机制建设。制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各行业用水定额指标,下达各行业、部门、企业及各灌区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周至县工农业用水及生活用水定额。建立以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节水型社会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取水许可制度,建立包括水资源论证、初始水权分配、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节水补助、信息交换及公众参与管理等制度在内的运行保证体系。
3、规划编制。结合《周至县城总体规划》及《周至县水利建设规划》。2010年前完成《周至县供水水源规划》、《周至县节约用水规划》、《周至县地热水开发利用规划》、《周至县中水利用规划》、《周至县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4、水价改革。按照《西安市供水价格改革五年规划》和新的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及我县实际,对农业用水实行指导价,对城镇自来水价格逐步进行调整。对地表取水和地下取水制定不同的水价,对不同的用水实行不同的价格。对原水、经处理后的饮用水制定合理的价格,促进中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提高中水利用率,对超计划用水的,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
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2010年全县农田节水灌溉面积达到48.8万亩(包括黑河引水续建配套工程中涉及的28.5万亩农田),农业灌溉水的利用系数达到0.72,节水灌溉项目节水能力达到0.37亿立方米;城镇生活人均日用水量控制在110升,节水器具推广率达到60%,年生活节水量达到50万立方米,城镇管网漏损率降低到10%以下;污水处理率达到50%,污水处理回用率达30%;全县年节水量达到0.42亿立方米。
二、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的主要项目
(一)农业节水灌溉项目
通过实施农业节水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黑河引水续建配套项目等,全面推广和使用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新建、规范和改造节水灌溉工程。2010年前发展节水灌溉工程面积48.8万亩。
(二)工业节水项目
工业节水主要是采用先进的用水工艺和水处理技术提高重复利用率,严格控制耗水多且污染大的项目发展,重点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水工作。逐步推广国内外先进的节水工艺、节水技术和节水设备,选择2个用水量大的企业开展试点;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全面实施“三同时”制度(即节水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到2010年底工业万元产值耗水量低于45立方米。
(三)生产节水项目
重点抓好新建建筑物节水型用水器具的安装使用。原来浪费严重的用水器具在2010年底前必须更换为节水型用水器具。在新建工程中实施水表到户工程,对旧居住户的改造2010年前完成50%;2008年随水价调整同步实施非居民生活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居民生活用水的阶梯式水价随同抄表到户逐步实施。
(四)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加快周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争取2009年12月完成一期工程并投入运行,达到日处理污水1.5万吨的设计要求,满足周至县城的污水处理,从根本上解决污水直排带来的环境污染。
(五)中水回用及分质供水示范项目
建设县城中水管道,鼓励企事业单位自建中水回用设施。新建宾馆(饭店)、商店、公寓、综合性服务楼及高层住宅等建设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机关、科研单位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都要建设中水回用设施(医疗卫生单位的病区、实验室等除外);2010年前,争取中水利用量达到40万立方米/年。
(六)自来水给水管网改造项目
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县城供水管网的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对公共供水管网漏损进行普查,建立完备的供水管网技术档案,加强出厂计量和用户水表精度调查,推广新的防漏技术措施,严格漏损控制,力争2010年漏失率降到10%左右;加快旧管网的改建、扩建工作,2010年前完成城县旧管网的改造和扩建工作;加快封闭地下水超采企事业单位自备水源井进度,2010年底将自来水管网铺设到县域内企事业单位,自备井全部封停,并严禁再批建新井。
(七)水环境治理项目
在县城以东建设沙河流域人工水面,在全县河道、水库、渠道两边全面实施绿化工程,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
三、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保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领导
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既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节水型社会建设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金周至的重要举措。大力开展节约用水,不仅可以补水资源的先天不足,缓解水的供需矛盾,还可以减少污水排放,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是一种利国利民、造福子孙后代的举措。全县各级各部门都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提高主动性,增强自觉性、发挥创造性,努力将节水工作做好;要切实加强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领导(县上已经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要将节水制度的建设作为重点,将调整水价、落实节水“三同时、四到位”作为突破点,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要综合采用经济、法律、行政、技术等手段,促进节水器具推广,实现经济发展与水资源优化配置,节水与治污相结合,努力提高污水处理率。
(二)建立奖惩机制,促进节水工作
县政府把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任务纳入对各乡镇和各部门的考核之中,对工作开展扎实、任务完成好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表彰,对节水效果显著,具有开创性和带动性的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对工作拖拉、敷衍、完不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政策引导,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节水所需资金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投入带动,吸纳社会资金进行市场运作和争取中央、省、市项目资金补助的原则,以多元化的投资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农业节水灌溉项目主要以省、市补助,县配套、群众自筹的方式解决。工业节水项目主要由企业自筹资金解决。污水处理厂建设主要以争取中、省、市项目建设资金,同时使用部分贷款来解决。城区污水集中处理中水回用工程(中水管道建设)及分质供水示范工程投资主要由污水处理厂按照市场经济运作方式解决,县财政适当予以补助。另外,政府对中水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水环境治理项目除政府专项投资外,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治理;水质监测、地下水动态自动化监测系统的建设,由县财政安排资金,并申请中央、省、市水利部门予以补助;其他如节水宣传、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规划编制等由县财政按工作需要安排。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节水氛围
广泛深入地开展节约用水宣传,鼓励公众参与节水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水、爱护水、节约水的良好氛围。通过突出宣传水资源紧缺的国情和县情实际,强化全社会的水资源忧患意识,转变城乡居民落后的用水观念和用水习惯,把建设节水型社会目标变成社会共同的自觉行动,为建设节水型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节水宣传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在城镇制作固定的节水宣传广告牌,在主要交通要道制作节水公益广告栏及宣传标语;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辟节水宣传栏目、刊播节水公益广告,举办节水有奖征文活动,不定期地举办节水知识竞赛;充分利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以及节水宣传周和各项水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重大水事活动进行节水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印发节水知识读本、传单等进行宣传;利用暑假举办“节水夏令营”,对中、小学生进行节水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将节水做为学生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争取每年向小学、初中、高中以及职业教育学校新入学的学生免费发放一次节水知识小读本;对企事业单位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的人员和节水骨干进行培训,通过他们推动整个系统和单位的节水宣传和普及工作。
(五)以科技为支撑,大力推进节水技术研究和推广
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开展农田节水灌溉技术、污水处理及回用技术、中水利用技术、雨水收集利用技术、水源空调利用、普通地下水与地热水回灌转化可行性试验等研究和推广。
加强水质监测,建设城区水务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对生活饮用水源实行在线监控,对河流、水源等实行实时流动监测。建设城区地下水动态自动化监测系统,及时掌握地下水位的动态变化和地下水的开发情况。
(六)强化措施,加强节水管理
农业节水要严格控制节水农田被侵占的现象;对工业节水设施验收不合格、新建建筑物未安装节水型用水器具、浪费严重的用水器具未更换为节水型器具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发放取水许可证,供水企业不予供水;安装节水型用水器具,必须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未经认证合格的用水器具一律不得使用;调整新建工矿企业布局,特别是对水质要求不高的工矿企业的规划选址,应尽量考虑使其便于使用中水;绿化、环卫、建筑施工等有条件利用再生水的,不得使用新鲜水。绿地、树木、花卉必须采用滴灌、微喷灌等节水灌溉方式。洗浴业、水上娱乐业必须在安装节水设施后方可营业。洗车业必须安装并使用循环用水设施,禁止一次性使用清洁水。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任务非常艰巨,各有关部门、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按时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主题词:水务 节水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6月23日印发